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7号),适应新高考改革的要求,为广水市各中学校招聘引进一批高素质教师,广水市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广水市7所学校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23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广水市学校2020年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时间
2020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见相关高校网站上的时间安排。
三、招聘地点
湖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2021届本科毕业生及择业期内的2019届、2020届本科毕业生,同时应聘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备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6、具备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流程
1、公告。在广水市政府、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大学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考生下载公告附件中的《广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各用人单位邮箱。
报考岗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考试考核。考生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原件至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考核。考官不少于7人,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组织考试考核,并做好考核、评分等有关原始材料的收集保存。
1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胜任岗位的能力,也可结合后续考察环节工作,一并开展。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和报考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向人社局申请保留岗位,经人社局核准后,可将开考比例放宽到1:2;
2笔试:现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应聘人员的报名表和考核材料,由各招聘单位按要求整理后,由市人社局现场审核并收回存档。
4、体检和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时间视招聘工作进展另行通知。
5、确定拟聘人员。用人单位根据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综合研究决定拟聘人员,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教育局在广水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6、聘用。用人单位为按时取得学历学位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广水市人社局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过程进行指导监督。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22-6268672。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联系电话: 广水市人社局 0722-6268672; 广水市教育局 0722-62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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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格格木)